分宜县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工作的职能作用,大大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服判息诉率。今年以来调解案件914起,调解率47.19%,同比去年上升7.06%,较好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优化配置资源。在诉讼服务大厅内设立调解室,专门开展对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安排2名员额法官充实到诉前调解队伍中,专门负责调解工作,配备专职书记员,同时组建分宜法院多元化解工作律师调解团队、医疗纠纷调解团队、陪审员调解团队等3个调解团队26名特邀职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充实调解力量,并给予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必要的物质装备,集中力量,优化资源,通过专业化的机制,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促进纠纷及时、稳妥化解。
加强宣传引导。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摆放诉前调解宣传页,在LED电子屏、宣传展板上展示诉前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便民、效率高、成本低的独特优势,增强当事人对诉前调解的认识,引导当事人自愿调解。立案工作人员在立案的同时主动询问当事人双方基本情况,向当事人告知诉前调解的快捷性、经济性和有效性,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对符合诉前调解条件并同意进行诉前调解的案件当事人,引导其到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同时,借助社会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加强对诉前调解程序和特点的宣传,提高群众认识,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使矛盾快速有效地平息在萌芽状态。
提高调解效率。员额法官接到案件遂即以简便的方式通知当事人进行调解,采取送达调解、电话调解、上门调解、到庭调解等方式对案件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调解。对简单案件,尽量做到当日通知当事人,当场征求调解意见,当日调解、当日制作法律文书、当日送达、当日结案,并尽可能地做到当场履行完毕,减少矛盾纠纷,提高调解率,有效减轻执行工作的压力。
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诉前调解工作的监督和考核机制。同时,对当事人不愿意诉前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及时进入立案审查程序。定期组织召开调解工作会议,交流总结经验,认真归纳诉前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不断完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实现诉前调解案件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管理。
新余日报 通讯员兰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