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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我县出租房屋流动人口须自主申报

©原创 2020-02-23 10:01 分宜县融媒体中心  阅读:1664 

致全县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织牢防控网、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链,坚决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县应急指挥部决定按照“政府主导、政法协调、公安建管,乡镇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开展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自主申报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一、房屋出租户主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流动人口按照《江西省居住证制度实施细则》,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住建部门,街道社区做好出租房屋、居住证信息自主申报工作。

二、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流动人口凭《居住证申报(领)登记证明》出入居住地。

三、各房屋出租户主对租住人员必须认真查验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关证件,当日内自主申报相关出租房屋及承租人员信息。

四、加强对承租人员、流动人口的教育管理,掌握承租人员、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安机关、住建部门、街道社区从即日起,将对城区出租屋、流动人口进行全面摸排。如房屋出租人、流动人口不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损害广大居民的合法权益,欢迎知情居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公安机关将依据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自即日起,敬请各位出租业主和承租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如实填写《分宜县出租房屋、流动人口情况登记表》或主动到居住房屋所在地派出所登记。若出租人、承租人、流动人口未主动申报相关信息或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谢谢您的参与和配合!

分宜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编辑:彭家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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