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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桥镇:发挥“法律明白人”骨干作用 为农村妇女普法维权助力

2019-10-22 10:46  阅读:917 

妇女群众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杨桥镇潭湘村总人口3150人,有妇女群众780人,其中女党员8人,潭湘村也是一个大村,林梅连在村里工作了18年,在这么多年的村级服务工作中,作为妇联主席,能够顺利当选为村主任,这是群众对她的认可,作为农村“法律明白人”骨干,这几年在村里宣传政策法规和化解矛盾纠纷,也体现了农村妇女在村级治理体系中的作用。

在工作中,会碰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婚姻家庭纠纷的,有家庭暴力的等,要成功化解这方面的纠纷,这就需要她发挥一个妇女干部的作用,这时就更需要她当好一个“法律明白人”骨干,充分运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来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带动本村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他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的权益。

潭湘村贫困户袁细妹以前是吃住在敬老院的五保人员,因不符合政策清退,心里有抵触情绪,通过上户宣传法律、维护其合法权益,应她个人要求要搬回家住,并为其办理低保。她家房子属危房不宜入住,首先林梅连先仔细了解和询问袁细妹的情况及个人要求,根据这些情况,便与敬老院签订了相关协议,考虑到袁细妹家房子属危房,她又是贫困户,积极为她申请危房改造,同时安排她入住村颐养之家,吃住在村颐养之家,并安排她从事卫生打扫公益性岗位,每个月有400元劳动收入,解决她就业问题。林梅连作为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骨干,按照政策和法规,贫困户袁细妹得到了妥善的安排。

婚姻矛盾、家庭纠纷,在哪都是存在的。在潭湘村10组有一家家庭矛盾就很严重,袁某某和林某某结婚20多年,育有二子,大的读大学,小的读五年级,这么多年可以说是少年夫妻老来伴,然而林某某却传出了婚外情,并把情人带回家,还要其小孩叫情人为妈妈,并与情人一起逼迫袁某某离婚。袁某某不同意,则联合情人对妻子拳打脚踢,用铁棍把袁某某打伤,知道这一情况后,林梅连作为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骨干,及时调解,讲解婚姻法和反暴力法,引导袁某某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最终袁某某向法院起诉,让触犯法律的林某某受到了法律制裁。

道路千万条,遵纪守法第一条。农村也有各种各样需要维法维权的案例,通过农村妇女“法律明白人”骨干来发挥作用,开展法律宣传,建立一支活跃在农村妇女群众身边的、带不走的农村妇女普法维权队伍,为构筑和谐社会助力。

新余日报 通讯员曹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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