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3月12日电 (陈杭)12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任命蔡慧永为北京金融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蔡慧永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同时,会议任命李艳红、薛峰为北京金融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会议决定任命靳学军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免去王金山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免去靳学军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会议还任命安凤德、刘双玉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完) 【编辑:李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