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3月5日电 (记者 崔琳)“三八”前夕,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8起“依法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典型案例”,涵盖家庭暴力处置、人身安全保护令、监护权变更、“离婚女”“外嫁女”土地权益保护、老年人赡养等诸多方面,从不同侧面反映了当前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尊重妇女、关爱儿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依法审理侵犯妇女、儿童及老年人权益的各类案件,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甘肃高院民一庭庭长史莉表示,此次发布的案例不仅在类型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更在案件办理过程和法律效果上具有指导性、示范性。
史莉介绍说,2020年甘肃省法院系统审结一审民事案件近16万件,其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家事案件47241件,占到民事案件总数的29.8%。家事审判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与抚养、妇女合法权益保护、老年人赡养等一系列问题,处理不当,极易激化矛盾,甚至引发极端刑事案件,不利于社会治理。
为此,甘肃法院系统以家事审判改革为主线,以消除对立、恢复感情、促成和解为根本目标,用新理念、新思维、新举措适应家事审判工作的新常态,妥善审理涉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民事案件,设立案件诉讼绿色通道,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加大法律援助力度,注重围绕亲情修复强力调解,针对维权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协调公安、妇联、民政、法律援助机构合作建立维权工作联动机制,不断建立和完善妇女儿童老年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家事纠纷解决机制朝着更为符合社会实际需求的方向稳步迈进。
比如,一起兰州榆中县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诉讼案中,考虑到当事人极易引发不稳定因素,在县委政法委牵头下,法院协调公安、镇政府、村委会等各方力量联动与支持,专门邀请某大学心理专家对双方分别进行了心理评估。妻子宋某小时父亲去世,家庭突发变故与生活的艰辛使其养成了逆来顺受的性格,宋某对丈夫刘某的自私懒惰、无责任心、脾气暴躁、家暴等行为忍无可忍,才诉求离婚;刘某前位妻子因难产而母子俱亡,在不特定环境和情景下会被刺激,继而在矛盾刺激的氛围中情绪失控。
由于无法接受离婚后果,一再采取极端行为胁迫宋某,有明显的应激性精神障碍和反社会人格倾向。对此,法院及时颁发人身安全保护令,通过调动公安、民政、村社等多方力量,通过司法建议书持续加强女性安全保护,使家事纠纷解决方式更加多元高效。
又如:祖父母王某、赵某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中,被申请人作为未成年人的母亲,长期不履行对子女的监护义务,而由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实际进行抚养、照顾。将监护人变更为未成年人的祖父母不但符合实际监护情况,也充分考虑到未成年人的意愿,符合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实践中,祖父母抚养孙子女等留守儿童的现象日益普遍,在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实际缺位的情形下,指定祖父母为监护人更有利于稳定家庭关系、促进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完) 【编辑:苑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