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京3月3日电 (徐珊珊)江苏省民政厅消息,江苏对当前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做出调整,在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基础上,规范探视活动,有序恢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江苏省民政厅2日发布《关于调整做好当前养老服务领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门稳步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恢复正常运营秩序。
《通知》要求,养老机构继续实行预约探视制度,对入院探视人员,严格个人信息登记、体温检测,以及“苏康码”、行程卡等信息核验。省外低风险地区探视人员,须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探视活动应按照养老机构设置的探视路线,在指定区域进行,探视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做好手脚消毒及个人防护,原则上不得进入老年人生活区域,不接受探视人员留宿照料。转交老年人物品需严格入院前消毒。
对长期卧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确需“床边”探视的,养老机构应事先做好必要性、安全性评估。探视人员无民政部《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第6条所列禁止进入情形的,持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规定探视路线,可进入老年人住养房间探视。探视活动结束后,养老机构应及时做好环境消毒和通风。
根据《通知》,江苏各地可根据老年人需求,逐步恢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助餐点、街道日间照料中心正常服务。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坚持每日早晚测量体温,老年人活动场所定期通风和环境消毒。严格出入管理,进入活动场所需做好体温检测,“苏康码”、行程卡等信息核验,全程佩戴口罩。提供堂食服务的,要合理安排就餐空间,鼓励采取预订送餐、预约就餐、错时就餐等多种形式,避免出现人员聚集。(完) 【编辑:李玉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