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5日电 据吉安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消息,2021年2月25日,江西省吉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曾某升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曾某升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依法告知了被害人及其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听取了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意见。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此前,据江西吉安市吉水县公安局1月26日通报称,1月26日9时许,吉水县人民医院发生一起伤害他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曾某升(男,43岁,吉水县盘谷镇人)持械将该医院心内科医生胡某(男,38岁)刺伤,随后被公安机关控制。
吉水县人民医院1月27日发布通告,该院心内科医生胡淑云终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于1月27日凌晨3:12在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不幸去世。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