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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国内首次!知乎告了“知乎大神”,法院这样判

2019-11-24 19:19  阅读:39058 

@知乎大神 被告了,赔偿8千元!

据北京海淀法院官微消息,因认为微博“@大神说”(曾用名“@知乎大神”)未经许可擅自转载“知乎网”问答,北京智者天下科技有限公司(编者注:知乎属该公司旗下品牌)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将博主阮某、深圳蜂群互动有限公司诉至法院。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法院认定被告侵害了知乎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判决二被告共同赔偿经济损失8千元。

据悉,这是国内第一起问答类作品侵权案件,也是国内首次由互联网信息平台代表用户发起的跨平台版权诉讼案件。

公证视频长达30小时56分钟16秒

庭审中,原告智者天下公司诉称,二被告共同运营的新浪微博“大神说”未经许可,擅自在微博上以图片的形式大量转载原告平台上用户的问题及回答,供广大互联网用户浏览,侵害了智者天下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连带赔偿智者天下公司经济损失和合理开支3.7万元。

被告阮某辩称,涉案文章均已删除,未给原告及原作者造成损失;被告转载涉案解答系知乎协议中允许的,基于非商业目的使用,且已在显著位置注明作者信息。

法院经查明后认为,根据涉案7篇文章的署名及作者给智者天下公司的授权书等证据,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可以确认智者天下公司经授权获得了涉案7篇文章的独家信息网络传播权,有权提起本案诉讼。

涉案微博未经许可使用了原告享有权利的7篇问答,侵犯了原告就该7篇问答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据中国知识产权杂志消息,由于本案中需要公证的侵权内容量巨大,如果全部打印出来,可以填满一个10平方米的房间,最终出了一个30小时56分钟16秒的公证视频。

“知乎”称,起诉后也是一波三折,两被告一直采用提起管辖权异议、“失联”等各种方式拖延诉讼进程,导致案件迟迟不能开庭……直到2017年11月,该案才首次开庭。

法官提醒,本案为自媒体运营主体敲响警钟,提示运营主体尊重原创和版权权利人,通过规范化经营传播热门文章、视频,实现文化繁荣。

得知胜诉的消息,网友也纷纷建议:应当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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