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袁振龙老师的《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维护社会稳定发展》课堂后,结合司法工作实际谈几点思考:随着城乡人口分布的变化带来了生产方式、消费行为、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的转变,调解的方式也需要不断的创新。传统调解是情理为主的情理法融合,而现代的调解是法理为主的情理法融合。但目前的困境是社会参与不足、调解力量专业化不足。建议:
一是推进智慧调解提升调解效率,多位一体的联动机制和一站式调解。充分发挥网格员、志愿者、专职调解员,法律明白人作用,形成联动,运用“枫桥经验”,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是培育多元的调解人才,尤其是房屋合同、医疗、商务、旅游等领域纠纷,加强调解员的专业培训和专业化考核。
三是加强法治宣传强化群众认知,深化群众对调解的认识,提升群众法律意识,推动形成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