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分宜法院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开在某居民小区,在小区售楼部进行现场开庭,妥善化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附近居民,物业公司工作人员旁听了庭审。
基本案情
当日上午九点半,伴随着纷纷细雨,案件正式开庭审理。该案中,被告张某某与兰某某系某小区业主,因未按时缴纳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诉至法院,物业公司请求其依法缴纳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庭审中,张某某与兰某某承认未缴纳物业费的事实,但其表示之所以不缴纳物业费是因为:一方面,二人认为近年来小区环境日趋恶劣,绿化带内杂草丛生,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问题显著,且雨天积水较为严重,物业未及时修整、清理;另一方面,兰某某认为物业公司并没有尽到为业主提供便利的责任,因此拒绝缴纳物业费并要求对该物业公司进行解聘。
达成和解
庭审现场,法官组织双方就地调解。法官一方面向被告释法明理,讲明物业公司服务范畴以及面对一些存在的客观问题如何采取正确的维权方式;另一方面也希望物业公司进一步改进工作:如在一定范围内增设垃圾箱,并设置相应告示牌,对排水渠进行定期清理等。同时适当作出让步。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免除了违约金,业主也主动缴纳了物业费。
现场普法
庭审结束后,法官在现场与旁听群众进行互动,为群众解答提出的法律问题,并将自行编制的《物业纠纷十问十答》分发给现场群众,以便大家更进一步了解物业公司和居民各方应遵守的法律和应尽的义务。
来源:分宜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