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切实巩固和维护全省禁捕管理秩序,近日,江西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全省重点水域禁捕执法长效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重点水域禁捕执法长效管理机制。
围绕“一年起好步、管得住,三年强基础、顶得住,十年练内功、稳得住”的总体思路,《实施意见》提出了八项主要任务:(一)加强队伍建设,健全执法机构;(二)加强协助巡护,补充执法力量;(三)加强装备建设,提升技防水平;(四)加强网格管理,明确监管责任;(五)加强禁捕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六)加强船舶管理,消除涉渔隐患;(七)加强联谊联防,坚持群防群控;(八)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率。
《实施意见》明确要重点加强渔政执法队伍建设,达到有健全执法机构、有充足执法人员、有执法经费保障、有专业执法装备、有协助巡护队伍、有公开举报电话的“六有”目标。要强化协助巡护人员工资福利和安全保障,提供必要的取证、通讯和安全防护等协助巡护设施设备。要根据管辖水域,按标准配备船艇、无人机、执法车、摩托车、电动车等执法和巡护装备,装备建设要重点向基层一线倾斜,向禁捕水域面积大、非法捕捞行为多发、执法管理任务重的地区倾斜。《实施意见》还要求,各地要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确保执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实施意见》提到,各地要将重点水域禁捕执法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强对渔政装备设施和执法能力建设的投入保障。要落实协助巡护队伍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维护巡护人员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