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于10月19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将审议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湿地保护法草案等多部法律案,其中,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
10月18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记者会,就立法修法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立法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表示,考虑到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面临较多困难,本次拟提请审议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增加相关规定,对这些未成年人的家庭加大扶持力度,提供更多帮助。
草案规定,设区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服务,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
草案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引导其积极关注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
此外,针对有的家长对未成年子女施加过重的学习负担,有的家长对未成年子女沉迷网络等行为疏于管教的突出问题,草案增加有关规定,明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相关职责。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初审,支持利用大数据反诈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
臧铁伟表示,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形势严峻,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占据很大比重,一些群众的看病钱、养老钱、上学钱被诈骗分子席卷一空,已经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规定,完善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有关基础管理制度;建立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措施,统筹推进跨行业、企业统一监测系统建设,为利用大数据反诈提供制度支持。加强对涉诈相关非法服务、设备、产业的治理。
保护湿地!立法回应违法侵占开发湿地问题
湿地保护法草案即将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二次审议,臧铁伟表示,草案二审稿规定,禁止从事开(围)垦、排干湿地、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擅自填埋湿地、擅自采砂、采矿、取土等活动。
草案规定在湿地范围内从事旅游、种植、畜牧、水产养殖、航运等利用活动,应当避免改变湿地的自然状况,并采取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
就修复的方式上,草案明确要采用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并要求修复重要湿地时,应当编制湿地修复方案,按照湿地修复方案进行修复,修复完成后,应当申请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草案还对红树林湿地和泥炭沼泽湿地的修复专门提出了要求。
(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睿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