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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为姐姐替考被抓现行 两人均构成“代替考试罪”

2021-10-14 10:11 成都商报电子版   刘星辰  阅读:480 

  妹妹为姐姐替考被抓现行 两人均构成“代替考试罪”

  四川省攀枝花市一女子想要参加成人高考提升学历,由于工作繁忙,抽不出时间参加考试,遂想出找妹妹“替考”这一方法,未曾想“枪手”妹妹被现场“抓包”。10月13日,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从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两姐妹均已构成“代替考试罪”,一人被判处管制4个月,一人被判处罚金2000元。

  成人高考

  妹妹替姐姐提笔“出征”

  姐姐小燕是攀枝花市某医院的护士,而妹妹小茜则走出大学校门不久,在姐姐所在医院实习,生活才刚刚起步。

  为了提升学历,小燕报考了四川省成人高考。拿到准考证后,小燕发现,考试时间和工作安排撞期,无法请假参加成人高考。于是,她便找到同在医院实习的妹妹小茜,希望由妹妹代替自己前往参加考试。姐妹二人经过商议后达成一致,于是,“替考案”就此发生。

  被抓现行

  工作人员当场报案

  考试当天,妹妹小茜带着姐姐小燕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来到考场,参加当天上午的语文考试。

  在身份审核环节,小茜的指纹比对没有成功,按照相关规定,监考人员对小茜进行了拍照,由考场工作人员上传省招生考试身份验证平台进行对比。结果照片比对成功。然而,在下午的数学考试中,小茜的指纹和照片比对均未成功,替考身份被现场拆穿。

  考点负责人根据相关规定,当即作出决定,小燕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同时,考点工作人员向警方报案。

  盲目替考

  两人均构成“代替考试罪”

  据小燕、小茜讲述,在此次之前,她们并不清楚“替考”是一种罪。然而,无知不代表无罪,触碰了法律红线的她们,也必将受到应有的法律处罚。法院认为,被告人小燕、小茜均已构成“代替考试罪”。案发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的一审宣判结果为:被告人小燕以“代替考试罪”判处管制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小茜以“代替考试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编辑:刘星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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