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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成功破获一起森林火灾案

©原创 2019-11-21 18:21 分宜县融媒体中心  阅读:1721 

11月10日,我县操场乡发生一起森林火灾,经过4个小时精心侦查,成功破获了这起森林火灾案,并对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依法进行刑事拘留。     

当天中午12时50分,操场乡风塘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接到报警后,县森林消防队迅速集结投入扑火中,县森林公安局立刻组织警力第一时间侦查。通过现场侦查、寻找起火点,走访周边群众,获取了多条线索,经过案情分析后,确定黄某某有重大嫌疑。

县森林公安局芳山派出所所长黄党生说:“因为这个沙场是黄某的,他就为了把这个沙场拓宽,后面这些林木也是他的。当时他请了一个挖机,那个挖机当时没来,没来的话,他自己就想把这些茅草烧平一下,所以才引发了这个森林火灾。”

在锁定犯罪嫌疑人黄某某后,公安干警传讯黄某某,起初还他百般抵赖,后再证据面前一五一十交代了问题,对这次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也是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说:“刮风一下子就烧到山上去了,几十秒就烧上去了,打不赢。”

县森林公安局芳山派出所所长黄党生说:“这次森林火灾造成森林过火面积130亩,其中有林面积108亩,还将山上的联通基站烧毁了,移动和电信部分光缆也被损坏。”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由于自己防火意识的淡泊,心存侥幸,结果酿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对此黄某某不仅后悔不已,他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县森林公安局芳山派出所所长黄党生说:“目前我们已经将黄某刑事拘留,已经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黄某某说:“想不到会出现这么大的事,我得到了惨重的教训,要跟别人宣传一下,以后烧高坡什么的不能乱点火,赔不起钱。”

今年10月1日,全市就进入了森林防火重点期,我县也下达了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县林业部门和县森林公安局将按照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有关要求,始终保持高压事态,严格管控野外用火,打击惩处违规用火行为。这起森林火灾案件的破获,就是一个有力的例证,火灾无情,千万不能存有一丝侥幸。(记者:吕小明 严伟 通讯员 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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