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济南8月20日电 (孙婷婷)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石化山东石油总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山东石油分公司原副总经理赵顺本受贿一案。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赵顺本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8年,被告人赵顺本利用担任中国石化山东石油总公司综合业务处处长、副总经理,山东石油分公司副经理、副总经理,中国石化销售山东石油分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油品及油品添加剂采购、油品串换、油品运输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35万余元。
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供图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赵顺本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赵顺本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被告人亲属及社会群众10余人旁听了庭审。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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