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充分履行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职能,推动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扎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工作实际,分宜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制定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推进会。
根据实施方案,分宜县人民检察院成立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为组长,第一、第二、第三检察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自7月1日起,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为期六个月。
专项活动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重点案件:一是法定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在办羁押案件;二是涉民营企业经营类犯罪在办羁押案件;三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在办羁押案件。
同时,在办案件进入审查逮捕、审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备案审查、审查起诉、审判五个重点环节时,办案人员要同步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做到每案必审,最大程度减少不必要羁押。
经审查发现没有羁押必要的,及时变更强制措施、释放或向侦查机关、审判机关提出变更、释放的建议;发现羁押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其他侦查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的,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或者部门依法处理;发现普遍性倾向性违法羁押问题的,依法提出检察建议。
据统计,专项活动开展一个月以来,该院通过审查相关案件,依职权共对14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其中侦查阶段和审判阶段,针对4名无羁押必要性的犯罪嫌疑人分别向公安机关和法院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建议采纳率和强制措施变更率均为100%;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职权直接对10名无羁押必要性的犯罪嫌疑人予以变更强制措施。
来源:分宜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