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扬州预付1亿元医保资金救治新冠肺炎患者

2021-08-16 10:31 中国新闻网   王祎  阅读:4077 

  (抗击新冠肺炎)扬州预付1亿元医保资金救治新冠肺炎患者

  中新网扬州8月15日电 (崔佳明 徐珊珊)15日,扬州市召开第十七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发布会。扬州市医保局副局长李晓钟介绍,扬州对市区定点救治新冠肺炎患者和开设发热门诊科室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预付,首批预付1亿元。

新闻发布会现场。 葛勇 摄 新闻发布会现场。 葛勇 摄

  “为确保新冠肺炎患者和收治医院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治疗,扬州保证医保资金供给。联合市财政部门,对市区定点救治新冠肺炎患者和开设发热门诊科室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预付,首批预付1亿元。”李晓钟介绍,扬州还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实行单列结算,并将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诊疗服务项目等,参照甲类目录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扬州重点关注“特需”人群。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扬州将全面落实门诊慢性病“长处方”政策,取药量放宽至三个月,切实满足门诊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对门诊特殊病(以下简称“门特”)参保人员因定点医药机构停诊或封闭封控管理无法及时治疗的,出台政策,允许“门特”病人在非定点医药机构发生治疗本病的医疗费用,参照“门特”政策予以报销;对医保特药参保人员无法至市医保特药定点医药机构购买医保特药的,将由市医保特药定点零售药店实施配送。

  此外,扬州大力推进“网上办”“线上办”等便民举措,积极鼓励并支持已开通运行“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为患有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参保人员提供规范、高效的线上医疗服务。参保人员线上产生的医疗费用,可通过线上支付渠道予以划卡结算。(完)

【编辑:王祎】
96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