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已属违规,为避路政执法检查加速行驶,导致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令人痛心。
近日,县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罪案件。王某为货车驾驶员,在2020年7月21日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装载56770㎏高岭土从分宜县城出发运往宜春市高安市,实际载重量远超核定载重量。当其行驶至双林镇黄家村委社官树下村路段时,发现车后有一辆路政的公务执法车。其误认为该车欲对其进行车辆超载检查,为躲避检查,王某当即加速行驶。车辆高速经过双林镇黄家村委牌坊时,与横穿道路的被害人李某相撞,造成李某当场死亡、王某受伤、货车侧翻受损的交通事故,后他人报警。同年7月23日,经江西新余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系因头部外伤致颅脑损伤死亡。同年8月3日,经分宜县交警大队认定,王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案发后,王某被送至医院治疗,于当日在医院接受交警讯问,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同年10月9日,王某与被害人李某的近亲属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书,赔偿款已全部赔付到位,并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分宜法院认为王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王某存在严重超载等从重处罚情节,存在自首、取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理情节。分宜法院依法判决王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法官提醒,十次事故九次快,还有一次是超载。重型货车本身存在刹车反应慢、刹车时间长等特性,超载会严重增加刹车时间。为多得运输利润罔顾交通安全超载,是将自身及他人的生命安全置于险境。特别提醒货车驾驶员,不超载,不超速,开开心心出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来源:新余日报通讯员钟玉平 刘懿
编辑:曾亚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