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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捡到一只丑萌“精灵” 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019-11-14 20:21 分宜县融媒体中心    阅读:1712 

日前

洞村乡村民黄某来到分宜县公安局洞村派出所报警求助

称自己在野外采草药时捡到了三只“怪鸟”

因为担心这些雏鸟是保护动物

放在自己家里会养不好

说完

黄某小心翼翼将装“怪鸟”塑料筐交给民警

相信大家也和小布一样好奇这是什么鸟

看起来有些呆萌的幼鸟

经辨认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赶紧和小布一起看看是怎么回事

▼▼▼

洞村乡派出所民警看到框里有三只幼鸟蜷缩在一起,幼鸟长满绒毛,一双深圆大眼,脸像猴子、身材像猫头鹰的,结合雏鸟特征在网上一查发现酷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

为了妥善安置这三只幼鸟,派出所民警联系了森林公安派出所,经森林公安民警辨认,3只幼鸟就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俗称猴面鹰)。随后,森林公安民警将三只猴面鹰安全送至新余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将对三只猴面鹰幼崽妥善进行喂养,等到幼鸟羽毛渐丰,再择机将这三只猴面鹰放归大自然。民警对黄某的行为进行了表扬点赞。

近年来

我县生态环境不断改善

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意识有了很大提升

如果您在碰到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时

请第一时间向林业公安或辖区派出所报警

温馨提示:碰见受伤的野生动物或者发现有针对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时,应立即向当地农林部门或者公安机关报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分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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