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分宜县洞村乡村民黄某来到县公安局洞村派出所报警求助,称自己在野外采草药时捡到了三只“怪鸟”,因为担心这些雏鸟是保护动物,放在自己家里会养不好,说完,黄某小心翼翼将装“怪鸟”的塑料筐交给民警。
派出所民警看到框里有三只呆萌的幼鸟,蜷缩在一起,幼鸟长满绒毛,一双深圆大眼,脸像猴子、身材像猫头鹰的,结合雏鸟特征在网上一查发现酷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猴面鹰,民警对黄某的行为进行了表扬。
为了妥善安置这三只幼鸟,派出所民警联系了森林公安派出所,经森林公安民警辨认,3只幼鸟就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草鸮(俗称猴面鹰)。随后,森林公安民警将三只猴面鹰安全送至新余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站将对三只猴面鹰幼崽妥善进行喂养,等到幼鸟羽毛渐丰,再择机将这三只猴面鹰放归大自然。
警方提醒:猴面鹰学名为草鸮或仓鸮,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一般生活在比较开阔的原野或田野,成年猴面鹰体形较大,以蛇鼠为食。野生动物在没有受伤时,尽量不要去打扰它们。如果发现野生动物受伤,可拨打当地林业部门电话进行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