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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19年后,他们终于有了自己的结婚证

2021-07-13 14:57 检察日报   叶攀  阅读:1688 

  结婚19年后,他们终于有了自己的结婚证

  “看!我们已经领取到属于自己的结婚证啦!”近日,胡某林夫妇来到湖北省房县检察院,脸上洋溢着笑容,心中的喜悦溢于言表。

  此前,该院检察长杨斌在房县龙堰镇某村村委会主持召开了一场公开听证会,通过听证会为胡某林夫妇解决了因结婚登记引发、足足困扰他们19年的烦心事。

  2002年10月,胡某林和朱某丽自由恋爱准备结婚。当时,因朱某丽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就借用其姐姐朱某艳的身份信息与胡某林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在2015年户口整顿中,朱某艳因在安徽也有户口注册信息,湖北房县的户口因此被注销。与此同时,因朱某丽的婚姻状况在户口簿上一直显示是未婚,给其家庭生活、子女读书、就业带来诸多不利影响。2021年3月,胡某林来到房县检察院申诉,称其想与自己真正的妻子朱某丽办理结婚登记,但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只能来求助检察机关。

  胡某林的申诉材料被移交给房县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受理后,承办检察官重点围绕涉案婚姻是否存在借用他人身份信息登记等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询问了相关证人,调取了户籍原始档案,委托派出所进行了人像比对,最终查实了申诉人胡某林的真实妻子朱某丽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结婚登记的过程。

  在厘清事实的基础上,针对此案涉及的行政争议问题,房县检察院在当事人居住地的村委会召开了一场公开听证会,邀请申诉人夫妇到场,与民政部门代表“面对面”沟通,并听取作为听证员的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及相关职能部门、群众代表的意见。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案情、出示了相关证据。与会人员对相关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讨论。

  在听证员发表意见后,检察官向该县民政局提出了检察建议:“建议民政局对胡某林与朱某艳的结婚登记行政行为予以撤销,在胡某林和朱某丽申请的基础上,为他们补办结婚登记手续。”

  民政局代表当场表示,胡某林夫妇可在会后立即前往民政局申请撤销错误的结婚证并尽快为二人补发新的结婚证。对此,到场各界群众纷纷竖起大拇指点赞,胡某林夫妇也多次鞠躬致谢。

  “该案以公开听证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并借助社会力量,充分释法说理,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行政检察借助公开听证,解决了困扰群众多年的烦心事,不失为一条帮助人民群众实现合理诉求的有效途径。”承办检察官告诉记者。

  蒋长顺 周青青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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