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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以来江西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52件

2021-05-28 11:25 中国新闻网   张燕玲  阅读:3174 

  中新网南昌5月27日电 (记者 李韵涵)江西省人民检察院27日在南昌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称,2020年至2021年4月30日,江西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52件,同比上升296.98%。

  据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第十检察部主任张诗美介绍,2020年至2021年4月30日,江西检方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052件,同比上升296.98%。同时,向1201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当事人发放救助金2204.13万元,同比分别上升234.54%、148.29%。

  从救助的人员类别看,江西检察机关救助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及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385人,发放救助金696.14万元;救助未成年人289人,发放救助金566.31万元;救助残疾人124人,发放救助金362.24万元;救助军人军属9人,发放救助金21.01万元;救助其他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当事人394人,发放救助金558.43万元。

  从救助的案件类型看,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753件,占比71.58%;民事侵权受害人救助100件,占比9.5%;其他类型救助199件,占比18.92%。其中因重大刑事案件被害人重伤或严重残疾、紧急救治、死亡等原因予以救助357件,占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的47.41%。

  “将司法救助线索移送情况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内容,充分发挥业绩考评指挥棒作用。”张诗美表示,2020年,江西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办案数同比增加2.24倍。

  此外,2020年,江西省检察院出台《江西省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内部协作规定(试行)》,强化了检察机关各部门、上下级院的协作配合,将司法救助工作贯穿于检察工作全过程,确保检察环节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当事人“应救尽救”“应救即救”。

  江西检察机关加强与扶贫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了线索双向移送、联席会议、联合回访等机制,形成了脱贫攻坚合力。2020年以来共向385名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及农村地区贫困当事人发放救助金696.14万元,占同期救助总金额的31.58%。

  除发放救助金外,江西检方积极协调民政、教育、扶贫、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从低保、就学、就业等方面给予救助帮扶,有效衔接社会救助,构建“检察+”多元化救助模式,从单纯的输血型救助走向造血型救助。2020年以来,共对205人实施多元救助。

  “对救助对象进行回访,跟踪了解家庭近况,并从就业、入学、心理疏导、医疗保障等方面完善帮扶措施,进一步巩固救助成效。”张诗美举例称,萍乡市湘东区小云(化名)救助案,回访后发现其仍未从母亲被害的心理阴影中走出来,检察机关便联系心理咨询师对她进行心理治疗,使她逐渐开朗和乐观面对生活,当得知小云考上大学后,湘东区检察院检察长再次到家中走访祝贺,并送上助学金。

  张诗美表示,下一步江西检察机关将继续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察机关为人民群众解决“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的重要工作举措,主动作为,多元救助,真正将司法救助这项“暖民心、聚民心”的民生工程做实做好。(完) 【编辑:张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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