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安5月27日电(记者 张一辰)“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也是西安市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系,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国际门户枢纽城市,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西安中院)副院长杜豫苏27日表示。
当日,“2020年度西安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件”在西安中院进行发布。
据介绍,此次优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件评选秉持三大衡量标准:一是入选的案件能够凸显审判公开和公正、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优化西安营商环境、推进法治西安建设中具有代表意义或者突出价值;二是紧紧围绕“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优化营商环境核心指标,充分彰显西安市两级法院审判工作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法治效应;三是高度凝聚司法审判的集体智慧和法官的经验与创新,具有保障法律适用统一的价值。
谈及陕西首例暴力抗拒疫情防控案时,西安中院研究室主任高伟表示,该案定罪量刑中既彰显对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也考虑到疫情防控初期,行为人对新冠疫情危害性的理解认识尚有不足,量刑时努力做到罪当其罚。本案裁判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彰显了人民法院对疫情防控的法律保障。
杜豫苏表示,十个典型诉讼案件,全面体现了全市法院始终将公平正义做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有效回应企业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新期待,展示了全市法院审判工作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力度和刚度。(完)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