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太平湖环保敷衍整改更需严肃问责
生态环境部近日通报称,由于督察整改不严不实,安徽省黄山市太平湖流域局部生态破坏问题依然突出:对第一轮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当地仅整改了5个项目,而其他6个项目未被纳入整改范围;2019年省级督察进一步指出相关问题后,黄山区却仍然无动于衷……4月23日,黄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孙勇赴黄山区予以现场督导整改。
急于甩掉“包袱”、无动于衷、把关不严,监督不力……生态环境部对于太平湖流域局部生态破坏问题的通报,措辞不可谓不严,也直接反映出问题的严重性。
环保督察本是一个地方对于环保问题“查漏补缺”的机会,只要根据督察指出的问题“照单”整改,本就可以“如期”实现环保价值的归位,也能以此树立环保治理的公信力。
与此相对应的是,在整改上打折扣,不仅是对督察要求的阳奉阴违,也是纵容环保欠账。更重要的是,其所反映出的选择性治理思路,以及给地方政府公信力带来的破坏,比环保违规本身更值得警惕。但遗憾的是,相关整改要求,却在当地成了“耳旁风”。
其实,选择性、打折式整改的本质,还是相关部门缺乏“刀刃向内”的勇气,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心态来回应督察。比如,这次太平湖环保问题中一个值得注意的细节是,当地相关部门对于同一份环保信访件的回复,却出现了从“不属实”到“基本属实”的戏剧性转变。由此所折射出的是,当地对于相关责任的回避,也很难不让人产生联想。
说到底,环保的公信力,很大程度上就来自于环保治理的敢碰硬、敢动真格。不少项目踩踏环保红线违规上马,本也离不开监管的“打马虎眼”,而对于督察出的问题还刻意庇护,就是错上加错。对此,不仅要严查项目违规的责任,更要对选择性整改背后的敷衍塞责予以严肃问责。
目前,黄山市市长已对生态环境部的通报给出了明确表态和承诺,但愿“迟到”的整改能够真正到位。而此事也提醒更多地方,切勿再对环保督察整改心存侥幸,任何拖延和“小心思”,都可能导致更严重的环境破坏。
□重舟(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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