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8日电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消息,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同意评定梁小霞同志为烈士的批复:梁小霞同志牺牲符合《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同意评定其为烈士。
截图梁小霞,女,1992年1月出生,共青团员,生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第六人民医院内一科护士,护师职称。2015年参加工作以来,她任劳任怨、兢兢业业,视患者为亲人,得到科室同事、患者们的一致好评。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梁小霞主动请缨,逆行出征,于2020年2月21日奔赴武汉防疫一线;2月28日上午,梁小霞在武汉协和医院西院区隔离病区工作时突然晕倒;经全力抢救和充分评估后,3月30日,国家派医疗专机由国家医疗专家和广西医护团队护送回南宁继续治疗;5月25日凌晨,梁小霞病情恶化,经全力抢救无效,于2020年5月26日12时27分在南宁去世,年仅28岁。
【编辑:叶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