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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20年办结涉台案件1918件

2021-01-30 17:53 中国新闻网   李骏  阅读:3934 

  中新网福州1月25日电 (记者 龙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25日在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指出,2020年,福建办结涉台案件1918件,司法互助案件6211件。

1月2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在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指出,2020年,福建办结涉台案件1918件,司法互助案件6211件。
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1月25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在福建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指出,2020年,福建办结涉台案件1918件,司法互助案件6211件。 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多年来,大陆赋予福建灵活开放的特殊政策,福建各级法院立足特殊区位优势和工作实际,着力先行先试,加强和创新涉台司法服务,不断完善涉台案件审判、两岸司法互助等。

  从吴偕林向此次人大会议所作的法院工作报告可见,过去一年,福建深入落实司法惠台59条措施,服务闽台融合发展;开通大陆首个涉台司法服务网和手机APP,发布大陆首份涉台海事审判白皮书,设立60个台胞权益保障法官工作室,为台胞提供无差别、优质化司法服务。

  福建也发挥台胞陪审员、调解员作用,完善涉台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建设涉台司法交流研究中心,举办第十二届海峡两岸司法实务研讨会;举行首场台湾青年创新创业法律讲堂、首期台湾青年实习实训。

  同时,福建省检察机关也全面加强涉台检察工作,依法保障台胞台企合法权益。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敏介绍,持续落实服务保障台胞台企“18条意见”,创设“一室一员”工作机制,已设立涉台检察联络室(站、点)50个,聘请162名台胞担任涉台检察联络员,实现全省覆盖。

  霍敏指出,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开展走访百家台企活动,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探索“一网三联”涉台司法服务模式,打造台胞台企身边的“微型检察院”。

  在涉台司法服务不断深化之外,福建去年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依法平等保护中外企业合法权益,一审审结涉外、涉港澳、涉侨、海事海商和铁路运输案件2355件。(完)

【编辑:李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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