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7 号
各乡(镇、街道、园区),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按照江西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为全力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决定采取必要的防控手段和严格的管控措施,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自2020年1月29日起,对分宜县城区所有住宅小区实施半隔离管理。半隔离管理期间,本小区居民进出小区需进行登记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症状及时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解除半隔离管理时间另行通告。
分宜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30日
小区半隔离管理标准
1.小区只开通一个通道,进出人员均要测量体温, 发热人员,告之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做好体温登记。非小区人员、车辆严禁进入本小区,特别是外地牌照机动车严禁进入。
2.若小区外来访人员强烈要求进入小区,必须配合物业人员进行身份证、车辆及电话号码登记,同时测量体温,体温异常者不得入内(外卖、包裹统一由业主亲自到大门口领取)。
3.从即日起,半隔离小区业主不串门、不拜年,不得邀请外来人员到家做客、聚餐;尽量不外出、不与外人接触,外出必须戴口罩并做好自我防护。
4.物业公司、小区业委会按要求对小区有湖北等疫区往来史的业主进行登记摸排并建立工作台账,有发热情况立即拨打120或12345热线。
5.物业公司负责安排人员每天对门把手、电梯轿厢、楼宇对讲按键、公厕、娱乐场馆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三次以上;员工上岗前必须佩戴口罩及测量体温。
6.物业公司负责设立生活垃圾和口罩等医疗垃圾分离桶,督促居民实行垃圾分类,居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回收处理,医疗垃圾由医疗废物处置公司统一回收处理。
7.物业公司每天要对辖区范围进行摸排,发现湖北等疫区的返乡人员及车辆一律要登记具体情况,同时第一时间上报辖区社区居委会。
8.无物业小区由各街道办、社区组织参照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