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29日电 (记者 杜燕) “十三五”时期,北京建成运营养老机构544家,运营养老照料中心数量由2015年底的56家增长到2020年底的236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从无到有,累计建成运营1005家。北京养老服务产业蓬勃发展,70%以上养老床位由社会力量兴建或运营。
这是北京市委社会工委委员、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在今天举行的一场发布会上介绍的。
李红兵表示,五年来,北京养老服务快速发展。北京出台全国第一部居家养老地方性法规《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每年制定实施20多项政策措施,积极构建“三边四级”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
北京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专业化建设,出台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培训实施办法,在全国建立养老护理岗位奖励津贴制度,根据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分别给予每人每月500-1500元的岗位奖励津贴。
北京还实施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政策,对城乡特困、低保、低收入、失独等类型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分别给予1200-3600元入住机构补助,确保经济困难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住得起、住得好养老机构。
与此同时,原给予统筹实施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高龄老年人津贴等制度,年发放补贴津贴19亿元,惠及老年人70多万;社会优待范围由原来65周岁以上老年人拓展到全体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制发养老助残卡470万,老年人可通过刷养老助餐卡免费乘公交、逛公园,惠及全市370多万常住老年人。
李红兵表示,北京社会救助提质增效。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医疗、教育、住房、就业、采暖等专项救助为配套的“北京版”社会救助体系。率先实现城乡低保、低收入认定标准并轨和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统筹。低保标准从十二五末的家庭月人均710元提高到家庭月人均1170元,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十二五末家庭月人均930元提高到十三五末月人均2200元。
北京社会福利持续加强。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完善生活保障、医疗康复、残疾儿童护理补贴和婴幼儿重大疾病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等政策。福利机构供养儿童补助、社会散居孤儿供养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2200元。新建儿童福利院5个,累计建成16个。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补贴”制度,截至2020年11月底,累计发放补贴57.94亿元,年均惠及残疾人约22万人。
李红兵还表示,北京基本社会服务便民利民。全面实施婚姻登记跨区办理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婚姻登记”服务。持续推进绿色生态殡葬建设。创新救助工作理念,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0万多人,成立寻亲专班,充分依托京津冀合作机制和衡水相关机构,帮助1039名长期滞留人员寻亲返乡找到了回家的路,为财政节约资金2亿元。建成社区心理服务示范站(室)121个。截至2020年底,累计建成“一刻钟社区服务圈”1772个,覆盖98%以上的城市社区,达成预期目标。
谈到“十四五”时期工作,李红兵表示,北京社会建设和民政将着力建立“五大体系”:一是率先建立适应全面小康的基本民生保障体系,二是率先建立首都超大城市特色的基层治理体系,三是率先建立适度普惠公平均等的基本社会服务体系,四是率先建立强有力的基础支撑体系,五是率先建立顺畅高效的新型监管体系。(完)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