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一个出租车司机那里拿的货。” 2018年3月5日,在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高新区·掇刀区分局办案区询问室里,吸毒人员张某的一句话引起了民警的警觉。随后,民警循线追踪,发现该案的背后还隐藏着一个巨大的地下贩毒网络。
经过2个月的深度经营,并在荆门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当地警方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贩卖毒品案件,抓获贩卖毒品犯罪嫌疑人14名,涉案毒品11.7公斤,现场收缴毒品3.3公斤,扣押作案车辆5辆。
2020年底,该案终审判决完毕,其中3名骨干成员被判处死缓。
雇出租车司机运送毒品
阿强(男,36岁,掇刀人)是一名吸毒者,为了以贩养吸,他从2017年11月开始贩卖毒品。开始他只是零星贩卖,不久阿强认识了出租车司机李某(男,33岁,东宝人)。之后,每隔一两天,阿强就与李某联系,让其帮忙送货,地点基本都在城区内,送货的车费根据距离的远近在30-50元左右。
“你愿不愿意帮我每天送东西,每天400元?”2018年3月,阿强跟李某说,每天无论送没送货,都会给400元车费,相当于开工资。面对金钱的诱惑,李某答应了。
阿强物色了出租车司机李某为其在本地送货后,又物色一个为其到外地进货的人,而出租车司机陈某(男,31岁,东宝人)成为了这个合适人选。
夫妻俩一同走上贩毒道路
2018年3月,阿强的妻子顾某(女,化名)听到阿强在打电话,让对方不要催,还问要几个红的,几个白的,并说马上送过去。当顾某准备问阿强时,他走得急,没有说。阿强回来后对顾某说,他干的是不好的事,让她不要管,知道得越少越好。这时,顾某猜测阿强很有可能是在贩卖毒品。期间,她劝过他不要贩毒,但他没有听。
2018年5月21日晚上8时许,顾某在家带孩子,阿强说他有事回不来,让她装两颗红色药丸和一点白的放到某银行旁边的铁门左下角。顾某犹豫再三,最终经不起阿强的劝说,并在阿强的指导下,拿出1个装有2个红色药丸的透明塑料小袋子,另外又找了个空透明塑料袋子装了一点白色晶体,用卫生纸包扎好后,放到了指定位置,并用手机拍了一张照片,随后返回家中。
就这样,顾某在阿强的指使下,多次帮阿强进行毒品的称量分装,并将毒品放到指定位置或直接交给吸毒人员。据警方统计,顾某共协助阿强贩卖运输毒品高达0.5公斤。
写满交易记录的笔记本
阿强在荆门城区共租用了4处房屋作为存放毒品的仓库,卖毒品的每一笔交易都让李某做好记录,他先后买了两个记账本给李某,一个是白皮记账本,一个是黑皮记账本。2018年5月,白皮记账本账本记满后,阿强便把账本收走了,随后李某用黑皮记账本记账。两个记账本上记载的都是每次毒品交易情况,包括涉毒数量和钱数。
当警方抓获李某时,黑皮记账本也已经记了一大半了。
最后一次毒品交易
2018年5月20日晚上12时许,上线孔某给阿强发微信:“我这里有一部分红的(麻果)和白的(冰毒)可以卖给你。”阿强当时就同意了,并约定5月22日晚在二广高速纪山服务区交货。
5月22日晚10时许,陈某按照阿强的指示,开出租车来到纪山服务区从孔某那拿到了一盒快递包装的毒品。随后,陈某与孔某各自驾车到荆门城区找阿强。
5月22日,专案组召开碰头会,决定开展收网行动。
5月23日凌晨,陈某、孔某差不多同时开车到达阿强居住的荆门城区某小区门口。随后,阿强开着一辆黑色的轿车从小区里面出来与他们会合。见面后,阿强从陈某的车上拿到了货物后,便让陈某离开。而后,阿强把货拎着上了孔某的车,并在车上与孔某计算毒品交易的价钱。
随后,另外三个行动小组也展开收网行动,一组在某居民区抓获顾某及3名吸毒人员,一组将在仓库附近孔某抓获,一组抓获陈某及2名吸毒人员。
5月23日清晨,根据嫌疑人提供的线索,警方又抓获与孔某共同贩运毒品的彭某(男,34岁,荆州人)和3名吸毒人员。
经公安机关查明:阿强、李某、陈某、顾某共贩卖运输毒品9.1公斤,孔某、彭某共贩卖、运输毒品2.6公斤。
2019年12月,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阿强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孔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彭某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某犯运输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万元;顾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20年元月,其中一名主犯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二审宣判,维持原判。
该毒贩团伙被摧毁后,警方又顺藤摸瓜,一年多来,先后抓获涉毒人员4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