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分宜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夏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千元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20年5月、6月被告人向吸毒人员张某、黄某多次通过微信联系的方式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共约1.2克,6月8日上午9时许,分宜县公安局民警在被告人的家中将其抓获,公安民警对其住处进行搜查,当场在卧室床头柜内查获疑似毒品“麻果”1小包,该疑似毒品净重0.018克。经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查获的毒品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夏侯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法律规定,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而多次予以贩卖,贩卖及被缴获的毒品甲基苯丙胺累计约1.2克,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贩卖毒品罪。为维护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制度,保障公民的身心健康,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夏侯某表示服从判决,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毒品严重影响社会安稳、家庭和谐,贩卖毒品更是害人害己。此案旨在警醒潜在贩毒分子,我国重拳打击涉毒犯罪,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请远离毒品,健康生活。
来源:新余日报 通讯员李菁
编辑:王志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