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珠海12月15日电(方伟彬 何丽华 潘晓彤)记者15日从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该院首次以告知函形式办理的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件,通过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成功督促珠海市自然资源局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1.75亿元。
据了解,今年4月,香洲区检察院发现珠海市某置业公司存在长期拖欠应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形。经立案调查发现,该公司于2004年取得了位于珠海市某处近3万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后因规划调整,该工业用地调整为服务用地(涉案地块一直由该公司使用),按照规定尚需补缴土地出让金1.75亿元。截至2020年4月30日,该公司仍未补缴该笔土地出让金,严重侵害国家利益。
查明事实后,香洲区检察院立即向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发出《告知函》,针对该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情况的客观事实以及未有明确解决方案的现状,提出相关意见,督促该局尽快依法全面履职,充分保护国家利益。
收到《告知函》后,珠海市自然资源局认真梳理该公司用地历史资料,制定方案推进整改。该局明确地价计算标准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向该公司发出《关于缴纳地价事宜的告知书》等催缴文书,并暂停办理确权、产权证等手续。经多方协调沟通,目前,该公司现已缴清了涉案土地出让金1.75亿元及滞纳金14.3万元。(完)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