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张家慧案判决书披露:行贿人中包括海南一税务局副局长

2020-12-09 22:32 新京报   王诗尧  阅读:3884 

  新京报讯(记者 刘瑞明)12月9日,新京报记者获取到张家慧案一审判决书,判决书中披露了行贿人中有一人为海南一税务局副局长。12月4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受贿、行政枉法裁判、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判决显示,张家慧因犯受贿罪、行政枉法裁判罪、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一审审理查明,2006年以来,张家慧利用担任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党组成员、副院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通过向相关法官打招呼等方式,为案件请托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丈夫刘远生、外甥刘磊(均另案处理)非法收受张阜等37人财物共计4375万元人民币。这些款项被用于张家慧家庭开支及刘远生实际控制的公司项目开发等方面。

  12月9日,新京报记者获取到该案的一审判决书。判决书中披露了行贿人名单及细节。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行贿人中有一人名为郑成发,现为国家税务总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判决书中,郑成发的证言显示,2015年左右,其因和前妻感情不和进行离婚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判决,前妻不服,2017年向法院申请再审。

  判决书显示,郑成发于2017年5月,通过张家慧的丈夫刘远生向张家慧请托,为其离婚再审申请案提供帮助。张接受请托后,利用职务便利,让法院分管部门人员向该申诉案承办法官打了招呼,之后再审申请便被驳回。

  2017年底,刘远生在一咖啡厅收受郑成发10万元,刘远生收钱后告知张家慧。

  海南省税务局官网显示,郑成发,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海南儋州人,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11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学历。

  2001年8月,郑成发任海南省洋浦国家(地方)税务局副主任科员;2003年5月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办公室负责人、干冲税务所所长;2010年12月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工会主席;2014年6月任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18年7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2018年9月任国家税务总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编辑:王诗尧】

87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