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丘北县把一起案件庭审现场设置在了校园里。原告是丘北县官寨乡人民政府,而被告是两位学生的家长。作为父亲,他们没有把适龄孩子送到学校,却带着外出打工。 这起因辍学引发的“官告民”案件,吸引了同乡两千多名师生、家长到现场旁听。乡政府起诉辍学学生家长家长当庭表示送孩子返校
近日,云南省丘北县审理了一起特别的案子。法庭设在官寨乡中心学校三面环山的操场上,原、被告席由课桌拼成。坐在原告席上的是官寨乡副乡长,而被告席是两位家长。他们的孩子都是这所学校的学生,但因为不同的原因辍学,短则3个月、长则3年多。
多次劝返无果后,官寨乡人民政府作为原告,起诉这些孩子的监护人,请求法庭敦促他们履行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把孩子送回学校。一并提起诉讼的还有其他乡镇的30余件同类型案件。
2019年12月20日,云南省丘北县人民法院在官寨乡中心学校开庭审理一起“官告民”案件 | 受访者供图
丘北县人民法院对这些“控辍保学”案件开辟了“绿色通道”,组成专项审判小组,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迅速深入各乡镇开展送达、调解、劝返工作。
庭审中,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辍学学生的家长对自己没有履行法定义务,默许放任子女辍学的违法行为有了深刻反省,都纷纷表示愿意立即送子女返校读书。“乡长告家长”在当地引发了轰动,2000多人到场旁听。
“官告民”案件公开审理| 图自瞭望丘北
案件承办法官饶海泉:
“首先我们是要保障未成年的权益,姓名、住址、班级都不在庭审中说明,最大限度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就庭审的过程而言,我们是注重宣传教育,寓教于审,将审判活动跟义务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接受教育的重要性这些我们是穿插进行的。通过审理,家长也认识到他们这个行为的违法性,而且也愿意配合政府和学校,来完成小孩的义务教育。”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是国家级贫困县,正处于脱贫摘帽的冲刺期,控辍保学任务艰巨。饶海泉说,这次庭审主要想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来教育和警示拒不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家长。
贫困地区仍有青少年辍学类似“官告民”值得推广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义务教育取得了巨大的进步。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去年11月20日,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人数已由台账建立之初的29万减至2.3万,其中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人数由15万减少至0.6万。
不过,在一些偏远贫困地区,仍然有一定数量的适龄青少年,在本该读书上学的年纪离开了校园。饶海泉对经手的同类案件分析认为,这些孩子的辍学主要受到家庭和社会环境两方面的影响。
饶海泉:“特别是在我们贫困落后地区,乡村学校孩子辍学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原因第一是孩子缺乏关爱,家长长期在外面打工,孩子跟着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在家里读书,没有父母的陪伴教育就造成他们厌学、辍学。另外有些小孩觉得打工很快就可以挣钱,学不进去就不学了。”
丘北这起案件并不是孤例。就在两个月前,昭通市彝良县也审理了一起类似的“官告民”拒不送子女上学案。 丘北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饶海泉认为,控辍保学并不仅仅是教育部门、学校和家长的责任。全社会都应该为保障适龄青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付出努力。“乡长告家长”具有一定的示范和推广意义。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