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人社局正式下发《分宜县工伤补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这意味着我县又一项惠民政策得到落地。
工伤补充保险是建立在工伤保险基础上的再保险,是工伤保险的补充。通过“政府推动、商业运作”的模式,本着“低收费,高保障”的原则,保障工伤职工药品目录以外用药需求,解决非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提高工伤职工保障水平。
参加工伤补充保险可以对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补偿:
1.工伤事故。工伤补充保险可以对目录外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补偿,每位工伤职工年度内医疗费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20万元。
2.职工伤残。根据伤残等级实行一次性补偿,其中,一级伤残补偿11个月的本人工资。
3.工亡补偿。经认定后工亡职工补偿每人10万元。
4.职业病补偿。除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外,剩余部分按50%或60%的比例补偿,年度内累计最高补偿限额为每人20万元。
来源:分宜县社保局 吴昌衡
编辑:黄佳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