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 静
早禾黄错落,晚稻绿扶疏。8月11日,在分宜县杨桥镇湖坵村,放眼望去,田成方、渠成网,一派现代农业新景象。谁能想到,半年多前,当地村民还在因为这块高标准建设农田烦心不已。
去年底,分宜县人民检察院接到村民反映: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杨桥镇湖坵村工程建设中,存在设计规划不合理和部分工程改造不到位的情况,将对来年的春耕生产产生影响。收到线索后,检察机关立即通过无人机航拍、现场走访等方式对该线索开展调查,发现工程建设中确实存在部分农田未进行平整、部分机耕道未修通等问题,于是对相关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列出问题清单,督促其履行土地监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迅速约谈该标段施工承建方负责人,对检察建议中提出的六项问题一一销号。为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该县还启动专项行动,对2017年度14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村开展“回头看”,全面开展问题排查,及时整改。
江西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2017年起在全国率先从省级层面统筹整合资金,启动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为服务保障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顺利推进,江西检察机关深化公益诉讼各项举措,集中办案力量,组织开展线索排查,并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作,落实落细行政诉讼磋商程序,提升办案效率,积极保护农田。今年1月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督促治理被污染水源地67处、面积2440余亩,保护耕地248亩,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186亩。
“我们已督促违法主体将地面构筑物全部拆除,并开展复垦。目前该片土地已恢复了种植条件……”近日,高安市检察院收到某行政机关的检察建议回复函。一片农田,从一片水泥地到恢复种植,这背后离不开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的努力。今年6月,高安市检察院在办理左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中发现,左某某等人为了修建停车场对外发租,在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对村口一块农用地进行土地平整,后因遭到村民反对,土地在初步平整后一直被闲置,未恢复耕种条件。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与行政机关负责人一道察看现场,并当场宣读递交了检察建议书,督促其依法履职。一个月后,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违法行为人拆除地面构筑物,农田得以恢复。
在发挥检察建议功能,以简约、高效的办案方式达到最佳司法效果的同时,江西检察机关还积极借助“外脑”,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支持帮助和专业指导作用,提升证据收集、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能力。
今年4月,安福县检察院干警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安福县横龙镇某厂可能存在占用基本农田的情况。固定初步证据后,检察机关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勘测,核实该厂占用基本农田4.2亩,并依托勘测鉴定报告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监督相关执法部门将该厂违法设施全部拆除。目前,受损基本农田已全部种上了农作物。
“守住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红线,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石。”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将充分利用公益诉讼这一“利器”,打击非法占地,维护农民权益,保障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