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建平和4月16日电 (周晓彬 朱惠珍)福建省平和县人民法院16日披露,该院依法宣判一起非法出售“翻墙”软件登录账号、为客户提供非法访问服务的犯罪案件,判处被告人曾某杰犯非法经营罪,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对被告人曾某杰的违法所得人民币70079.87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审理查明,2021年2月17日至8月5日,被告人曾某杰购买他人创建的网点,租用境外服务商的VPN节点,通过网络平台非法出售VPN“翻墙”软件的登录账号,向客户提供可以访问国内IP不能访问的外国网站等服务,从中获利。曾某杰为他人提供VPN服务超过341人次,出售VPN服务非法获利79079.87元。
2021年8月5日,曾某杰被平和县公安局当面传唤到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杰通过网络平台非法出售VPN“翻墙”软件的登录账号,非法获利79079.87元,情节严重,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其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完)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