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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依法开展社区团购 经营者需明码标价公示

2022-04-14 10:02 新民晚报   叶攀  阅读:360 

  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了“社区团购”价格行为提示函,对于“团购”中出现的哄抬物价,以及短斤缺两、菜品质量等问题如何监管?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彭文皓说,疫情防控以来,“社区团购”成为封控期间市民生活物资保供的主要方式,为民生保障,缓解“买菜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依法开展的社区团购是支持的。

  近期,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市民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制定发布了《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的提示函》,提示相关组织者、经营者在开展“社区团购”中,应当根据经营成本,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不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应当按照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公示商品品名、数量、规格和价格等信息;应当优化组织管理,为消费者做好售后服务,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建议消费者在团购时,注意选择由正规的保供单位提供的商品。重点可以关注以下三方面内容:包括是否明确标示团购商品的具体信息;是否对漏发、错发等问题有明确的处理方式;是否提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同时,注意保留团购商品的记录、与相关经营者沟通的截屏等,以便维权时作为相关证据,也便于市场监管部门的后续核查和处置。市民如发现涉嫌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请拨打12315或者12345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及时开展调查。对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从快从严从重处理。

  本报记者 左妍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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