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全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当口,广东清远市一铝材厂发生一起爆炸事故,导致4人死亡1人重伤。
根据清远市清城区应急管理局4日深夜通报,3日,位于清城区源潭镇的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熔铸二号车间9号铸造井发生爆炸事故。经现场初步判断原因为:铝棒在拉铸过程中,铝水泄漏到冷却水池内导致事故发生。
实际上,就在此次事故发生前几天,清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还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特别提出“要深入开展钢铁冶金、铝加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可见当地已经意识到铝加工行业存在的安全问题。从隐患积累到事故发生,当地“层层部署”,但风险层层闯关,安全监管失守,原因为何?又暴露出哪些责任缺失和风险漏洞?
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不断敲响警钟,暴露出部分地区和行业在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和责任落实上的缺失和漏洞。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对于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小问题”“小毛病”,不可失察麻痹,更不可放任自流,无所作为。安全生产,应时时刻刻如履薄冰,如果麻痹大意,抱着侥幸心理,就会忽视一些已经暴露出来的苗头问题和事故症候,错失防范事故发生的“窗口期”。
尤其需要警惕的是,在不少安全事故的背后,都存在检查、监管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有的企业安全口号喊得响,标语满天飞,看上去是“高度重视”,实际上雷声大,雨点小;有的地方搞安全生产监管督查,只是开个会、发个文件、听个汇报,将责任层层下放、层层弱化,不作为慢作为,问题整改和隐患排查流于形式。安全责任就这样从会议到会议、从文件到文件,被“空对空”地“贯彻落实”了。对于此次事故而言,是否同样存在类似问题?清远市成立的调查组对此应有所调查。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必须警钟长鸣、举一反三。对非本地本行业出现的安全事故,各地各有关单位都应“视如己出”,立足所在地和所属行业,排查隐患,查漏补缺,不断补齐短板,筑高风险防控的“防火墙”。
(本报评论员田建川) 【编辑:姜雨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