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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江油市“1·2”较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18人被追责问责

2022-04-08 15:27 中国新闻网   房家梁  阅读:249 

  中新网成都4月8日电 (张浪 杨勇)四川省纪委监委8日通报:2022年1月2日,绵阳江油市境内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8人死亡,20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四川省纪委监委成立绵阳江油市“1·2”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对该责任事故以事立案,在省政府事故提级调查组调查的基础上,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查明调查对象失职失责问题,形成责任事故审查调查报告和追责问责意见。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规定,对绵阳市、德阳市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责问责。

  对相关单位的追责问责情况:责令江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油市公安局、江油市交通运输局向江油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令江油市委市政府、绵阳市交通运输局、绵阳市公安局向绵阳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令绵阳市政府向省委、省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令广汉市交通运输局向广汉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责令广汉市政府、德阳市交通运输局向德阳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对相关人员的追责问责情况:周述,绵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绵阳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其予以批评教育;袁明,绵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对其予以批评教育;绵阳市交通运输局党委书记、局长,对其予以谈话诫勉;曾建军,江油市委副书记、市长,给予其政务警告处分等。此次四川省纪委监委对绵阳市、德阳市两地共18名相关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完) 【编辑:房家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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