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单人单检不高于每人份28元 疫苗费用1200余亿元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分担 在医保基金可承受范围内
本报讯(记者 解丽)昨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发布关于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价格和费用的通知。通知要求下调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政府指导价。各省份要将单人单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28元;多人混检统一降至每人份不高于8元。
通知指出,实行检测价格和试剂价格分开计价收费的省份,要按照不高于上述水平设置封顶标准。通知明确各省份应在2022年4月8日前完成调价工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的省份,可延后至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调价工作。当地医疗服务定调价程序规定需要调查成本和听取意见的,可采用简便易行的方式进行。各省份医保部门参考目前全国已有的挂网采购价格,在4月30日之前,通过组织实施集中采购、竞价挂网、参与跨省联盟采购、区域价格比较等多种方式,使公立医疗机构可以将新冠核酸检测所需扩增试剂、提取试剂、采样器具等物耗成本降至单人单检价格的50%以内。
通知强调,公立医疗机构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应同时提供单人单检和多人混检两种服务选项,在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前提下,允许“愿检尽检”的群众自愿选择。对于非公立医疗机构,以及医学检验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服务,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体现保本微利、质价相符,不得借疫生不义之财,倡导参照当地公立医疗机构新冠核酸检测价格。
同时,对于新冠疫苗价格,国家医保局有关司负责人表示,2021年2月,国家正式启动居民免费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疫苗采购和接种费用主要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负担,同时国家医保局临时承担了与企业谈判磋商疫苗采购价格的工作。居民免费接种疫苗初期,新冠病毒疫苗生产企业少、产能不足,全球范围内供求矛盾非常突出。国家医保局坚持以疫情防控为第一要务,反复沟通协调国内疫苗生产企业,首轮将灭活疫苗采购价格降到不超过90元/剂,整体低于企业供给国际价格。后又多次与企业磋商,推动企业连续降价,先后降至40元/剂、20元/剂左右。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协调生产能力强、供应量大的疫苗生产企业免费提供疫苗6亿剂,促使其履行社会责任。近期,国家医保局已再次组织与企业谈判磋商,新的议定价格已降至更低水平。
而对于全民免费接种疫苗是否会影响医保基金平稳运行,该负责人强调,目前,我国已经接种32亿剂次疫苗,疫苗费用1200余亿元,由医保基金和财政共同分担,疫苗支出费用在医保基金可承受范围内。正是因为疫苗接种资金等各方面保障到位,在世界人口大国中,我国的接种速度最快,覆盖面最广。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结合疫情防控需要,继续做好相应的费用保障工作,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