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朋友:
开展水稻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近年出台的重大支农、惠农政策,目的是促进乡村振兴、提高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在2009年省政府就下发了《江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总体方案》文件,根据文件精神,现将今年政策性水稻保险政策告之于您:
一、 今年我县水稻保险实现了全覆盖
全县种粮大户都主动参加了水稻保险,散户由村委统一组织投保,我县每家每户的水稻都纳入了保险。农户应承担的保险费全部由各乡镇办财政代交,不要农户交一分钱就得到了保障。
二、水稻保险的保险责任和起赔条件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直接造成保险水稻的损失,且损失率达到15%(含)以上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一)大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大风、冰雹、冻灾、低温冷害、雷击、火灾、旱灾、地震;
(二)泥石流、山体滑坡;
(三)病虫草鼠害、野生动物侵袭。
三、水稻保险的赔偿标准
苗期:160元/亩最高;
分蘖期:200元/亩最高;
拔节期——抽穗期:280元/亩最高;
扬花灌浆期——成熟期:400元/亩最高;
四、水稻发生灾害事故后如何报案
水稻保险投保后,在发生保险灾害时,可直接拨打95518报案专线进行报案,或向本村委报告灾情,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将会同农业技术部门一起进行现场灾害查勘。
报案电话: 严经理1755571133 戴麒麟13707900360
钟中华153079044 办公室电话5781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