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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商丘:9日起在部分县(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2022-01-10 10:06 中国新闻网   孙静波  阅读:295 

  中新网1月9日电 据河南省商丘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博消息,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9日发布《关于在商丘市部分县(区)开展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2022年第10号)》,通告称,鉴于目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经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睢阳区、梁园区、示范区、夏邑县、虞城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通告原文如下:

  【关于在商丘市部分县(区)开展全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告(2022年第10号)】 鉴于目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经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睢阳区、梁园区、示范区、夏邑县、虞城县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1月9日上午全面开始采样工作,24小时内完成区域内人员核酸检测工作。

二、采样地点

实行属地原则,具体采样地点以村(社区)通知为准。

三、检测对象

睢阳区、梁园区、示范区、夏邑县、虞城县域内所有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不超过48小时的人员,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后,不参加本次全员核酸检测。

(三)从事新冠疫苗接种的工作人员,脱离工作24小时内不得参与核酸采样和检测工作。

(四)请居民积极配合,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五)因近期天气寒冷,请广大居民注意添衣保暖,照顾好老人、孩子。

五、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二)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身份证或手机等个人物品不要接触采样人员和采样物品,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三)上述县(区)务必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摆在第一位,务必保障群众必要紧急就医需要。

(四)上述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制定实施本辖区核酸检测筛查具体方案,尽快公布核酸检测点位及相关联系电话,扎实做好人员组织、样本转运、物资保障等工作。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9日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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