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三亚1月6日电 (王晓斌 廖茹奇)近日,经三亚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孙冠宇等3名港澳台籍人民陪审员获得任命。这是三亚法院首批通过任命的港澳台籍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被誉为公民在法院中的“耳朵”和“眼睛”,是“不穿法袍的法官”。《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规定,具有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的第一审,须由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进行。
近年来,随着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不断推进,海南与香港、澳门、台湾等地的人员往来和经济交流日趋频繁。最高法院去年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探索选任港澳台居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引入外籍和港澳台调解员参与纠纷化解,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多元解纷服务。
在《意见》指导下,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三亚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相关规定,在原有人民陪审员的基础上,增补在海南居住、工作的孙冠宇等3名港澳台籍人民陪审员,通过三亚市人大常委会的任命,成为三亚法院第一批港澳台籍人民陪审员。
三亚中院方面表示,将充分利用3名港澳台籍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特长、语言优势和熟悉当地法律、风土人情、民间习俗、价值理念等特点,让他们参与涉港澳台及有关涉外民商事一审案件的审判工作,更好地强化司法公开、化解涉港澳台纠纷。还将进一步扩大港澳台籍人民陪审员的队伍,做好港澳台籍人民陪审员的储备工作。(完) 【编辑:陈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