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小贴士
2步打开 媒体云APP
  • 点击右上角“…” 按钮
  • 使用浏览器/Safari打开

关于征集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原创 2024-09-14 15:58  阅读:65 

为严厉打击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有效提升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分宜县公安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开展严打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涉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征集有关事项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

(一)经营肉及肉制品的肉类批发市场、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入网食品经营者等,采购、销售病死畜禽产品、来源不明及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销售假冒牛(羊、驴)肉及肉制品等违法线索。

(二)烧烤店、火锅店、大排档等餐饮服务单位、集中用餐单位食堂,采购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走私冻肉,采购、制售假冒牛(羊、驴)肉制品,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线索。

(三)肉制品(含速冻肉制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对畜禽肉类进货查验不到位,采购病死畜禽产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使用不合格槽头肉、病变淋巴及病变组织、毛皮动物酮体加工食物的违法犯罪线索;注水肉、注胶肉、过期肉及其他肉类制品违法犯罪线索;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擅自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等违法线索。

(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环境、工艺布局和过程管控不符合食品安全规范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走私冷冻肉类产品更换包装、非法销售违法犯罪线索。

(六)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涉及肉及肉制品的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人对举报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诬告陷害他人,不得过分夸大或虚构事实,检举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

2.举报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的,公安机关依法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保密,严厉惩处对举报人的打击报复行为,依法保障举报人权利。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一)公安举报电话:110,丁警官 15279017526、敖警官18870907964;

(二)市场监督管理局:袁主任13979020778、姚股长18679000611;

(三)邮 箱 举 报:fyscjgj0790@163.com;

(四)举报地址:分宜县公安局森林分局(袁岭大道306号)、县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中心1620办公室)。

分宜县公安局

分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3日

38
相关阅读
template 'mobile_v5/common/wake'
最热评论
最新评论
来说两句吧...
已有0人参与,点击查看更多精彩评论
加载中。。。。
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