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好消息!
200万
分宜文旅电子消费券
马上开抢!
为鼓励企业和政府联手让利促销,进一步激发消费潜力和活力,营造浓厚消费氛围,提振居民消费信心,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分宜县文广旅局将联合南昌科睿特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向全县发放200万元文旅电子消费券。
活动时间
发券时间:
第一轮:7月16日上午10:00
第二轮:8月1日上午10:00
使用期限:
第一轮:7月16日-8月31日
第二轮:8月1日-8月31日
活动领取
本地居民(包括当前在新余市生活工作游玩的市外来余人员)、来钤游客可在小程序“游分宜”领取。
活动内容
消费者在分宜县范围内可选已入驻“游分宜”平台的景区(含景区内二次消费),使用电子消费券。
投放时间:2024年7月16日上午10:00发放第一轮消费券,2024年8月1日上午10:00发放第二轮消费券,合计发放2轮,共200万元电子消费券。每轮期间每人可领取消费券1张,先到先得,抢完即止。
投放数量:2024年7月16日上午10:00,投放第一轮5000张面值100元和10000张50元的文旅电子消费券;2024年8月1日上午10:00,投放第二轮5000张面值100元和10000张50元的文旅电子消费券。面值总额200万元。
领取及使用流程
1.扫描下方小程序二维码即可进入领券页面。
2.进入页面后,点击“立即领取”,一键授权用户信息并免费领取消费券。
中奖查询:消费者可以通过小程序“游分宜”→“我的”→“我的券包”进行消费券相关内容查询使用。
核销使用:消费者确认获得消费券后,可前往入驻商家扫描“电子消费券专用收款码”,按正常流程进行核销付款,消费券满额自动抵扣。消费劵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赠。
注:每轮每人仅可抽取消费券1次。
扫描二维码查看商家信息
使用规则
1.消费券用于消费支出必须占此消费券面值的50%以上:
单笔消费200元以上(含20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100元电子消费券。
单笔消费100元以上(含100元),可以一次性全额使用50元电子消费券。
2.本次文旅消费券使用有效期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24时,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县文旅局拥有最终解释权。
3.消费者在入驻商家进行消费时,如满足使用金额条件,消费券自动折抵相应金额;消费者每笔交易只能使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不可兑换现金、不可拆分使用、不可累计消费、不可找零、不可叠加使用;如遇退单或退款情况的,退款金额以用户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4.使用消费券可以同时享受其他优惠活动,可叠加商家优惠折扣。
5.消费券仅限持券人使用,不得转赠。
6.消费者和商家严禁组织和参与“消费券”套现等违法行为,严禁通过虚假交易进行消费券套现。违反相关规定者,对于商家将立即取消参与“消费券”核销资格,对于消费者个人将立即取消个人抢券资格,同时,提请相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7.南昌科睿特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将加强后台数据监管,对核销消费数据异常的商家,将暂停兑付,并将有关线索转相关部门处理。
商家入驻
1.入驻要求:此次入驻采取商家自愿报名的方式,分宜范围内介桥古村景区及景区内商家、分宜电厂螺蛳小镇及景区内商家均可报名参加,最终参与商户由分宜县文旅局审核通过后的名单为准,优先选择诚信、规范经营的商家企业。选择加入前,与主办方签署价格承诺书,在活动期间,不允许擅自涨价,如有违反,除接受行政部门处罚外,承诺还将退还商品(服务)价款的10倍给购此商品的消费者。
2.入驻资料:入驻申请表,商家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卡复印件、公章、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类行业需提供)。
入驻时间:即日起至7月15日
入驻咨询电话:0790-7037908
3.商户结算:主办方、商家、发券平台三方核对电子消费券核销数量及金额,核对无误后由县文旅局根据核对无误的金额结算给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