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国家公园研究院院长杨锐:
“国家公园是每一个人的国家公园”
随着首批5个国家公园的正式设立,国家公园也逐渐进入百姓的视野。人们越来越关注,国家公园究竟是怎样的一种新鲜事物。
针对国家公园的内在价值、中国国家公园制度设计等方面的相关问题,新京报记者对话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景观学系系主任、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国家公园研究院院长杨锐教授。
杨锐表示,中国国家公园建设起点高,后发优势明显,建设快、面积大,挑战多,保护生态“最严格”。杨锐指出,通过国家公园建设,进行全面深化改革,从而能够建立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的体系。“国家公园实际上是每一个人的国家公园,也是每一代中国人的国家公园。”
中国国家公园具有三大特点
新京报:中国的国家公园具有哪些特点?
杨锐:中国国家公园体制建设在起步阶段就具有起点高和后发优势明显的特征。
主要有三大特点。第一是快,从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15年开始试点,2017年《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出台,再到2018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加挂国家公园管理局牌子,到2021年第一批5家国家公园正式设立,只有8年的时间。
第二是大,5个第一批国家公园保护面积23万平方公里,涵盖我国陆域近30%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超过美国60个国家公园之和。
第三是难,土地虽然是公有制,但实际上从西部往东部,集体土地的占比越来越高,如何在集体土地上建设国家公园,实际上也是一个挑战。
新京报:国家公园具有哪些价值?
杨锐:国家公园实际上是每一个人的国家公园,也是每一代中国人的国家公园,所以它的价值非常大。我认为起码是在三个层面,首先最基础的价值是它的生态价值,第二层价值是文化价值,第三层是精神价值。
其中生态价值又分为内在价值或非使用性价值,和使用价值,也就是生态系统服务价值(干净的空气、洁净的水源、气候调节、水源涵养等)。
黄山、泰山、长江、黄河、三江源等它本身就在那,是中华民族世代传承的自然遗产,不因人的存在而存在,这就是它的内在价值。
另外,我更想强调国家公园深层的精神文化价值和教育美育功能。创立国家公园,既是生态建设,更是文化建设,特别是我国历史悠久,山河壮丽,有着丰富灿烂的山水哲学和山水文化,继承和弘扬这份珍贵的自然文化遗产,这是我们的特色所在,也是贡献所在。对于个人来讲,当你在一个国家公园里完全被自然所震撼的时候,你的认知会发生变化,你会深刻领会到你和自然之间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体会到冯友兰先生所说的“天地境界”。
新京报:国家公园与传统的风景名胜区有着怎样的区别?
杨锐:如果大家认为国家公园就是个景区,就只有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这其实是矮化了国家公园。在景区里,我们只是一个消费者的身份。但在国家公园里,我们是一个完整的人,是一个大写的人,是一个有获得也有付出的人,是一个有能力去关心大自然、爱护大自然的人。
新京报:中国的国家公园,资源保护和游憩利用,哪方面为主导?
杨锐:中国国家公园体制建设的基本目标是“生态保护第一”。从目前各种已出台的文件来看,中国的国家公园可能是世界上在保护生态方面“最严格”的国家公园。
但是,我们要防止将“生态保护第一”误解为“生态保护唯一”,防止将生态保护绝对化、极端化和简单化,否定国家公园在“生态保护第一”前提下所应兼容和所能兼容的其他功能,例如基于全民公益性所开展的适度的“国民环境教育和生态体验”、社区可持续生计活动等。
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新京报:在自然保护地快速发展的过程中,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之间一直存在矛盾,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杨锐:中国是在1956年出现“自然保护区”,改革开放之后又出现各种不同类型的“自然保护地”。但那个时候没有顶层设计,或者当时顶层设计的需求还没有出现,所以不同的部门从自身出发建立了各种保护地,就产生了部门之间在空间和管理上的重叠与冲突,但我认为这实际上也是一个历史发展的必然。
以前存在的系统保护效率上比较低下,所以通过国家公园这一新生事物,通过这个“模范生”或者“学霸”,示范带动其他类型保护地,进行一个全面深化改革,从而能够建立起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的体系。
新京报:在保护范围、保护方法与保护标准上,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区有什么区别?
杨锐:在保护范围上,国家公园保护的是大面积、大尺度的生态系统,它可能是若干个生态系统的组合,而自然保护区实际上是以某一个生态系统或者是物种为保护对象,所以它的面积会比国家公园小。保护的科学方法两者基本一样,只是国家公园因为大,面临的问题更多、更复杂。
保护标准上,国家公园将来会有《国家公园法》,它是国家公园治理的基本法律依据。在此基础上,我们提倡“一园一策”,并建立包括国家公园保护、监测、管理、巡护、游憩、建设等内容的技术标准体系。健全国家公园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国家公园人事管理制度,制订国家公园的申报制度、严格保护管理制度、特许经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为国家公园建设提供制度保障。自然保护区有《自然保护区条例》,它从定性上属严格保护区,主要用于科学研究和监测,严格限制公众游览和休闲活动。
新京报:具体到国家公园内部的空间利用关系,会是怎样的安排?
杨锐:在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地都要把人类对自然的干扰减少到最小,这是一个基本常识。在生态保护第一的前提下,在内部可以开放5%左右的地区,来进行自然教育和生态体验,以及统筹兼顾原住居民(在国家公园里居住两代人或者居住40年以上的)的生计需求。
“保护第一,人与天谐”最重要
新京报:国家公园正式建立后,所有权与管理权属性会发生哪些变化?
杨锐:《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中,明确国家公园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过渡期可委托省级人民政府代为行使,条件成熟时,逐步过渡到、由中央政府直接行使。这个表述是准确的,也是可行的。
新京报:在自然资源所有权、资源管理、保护管理以及资金保障方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是怎样划分的?
杨锐:中央和地方以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为基础进行权利划分,在资源管理上,谁是产权所有者谁就有相应的权责。在保护上,以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为基础,进行统一且唯一的管理。同时,资金保障也根据所有权划分,中央政府直接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的国家公园,支出由中央政府出资保障,委托省级政府的,由中央和省级政府根据事权划分分别出资保障。
新京报:地方还有把国家公园变为“经济发动机”,或者视为争取投资项目的机会吗?
杨锐:建立国家公园要解决的不是经济发展的问题,是生态保护的问题,因为国家公园的内部是禁止建设区,是生态红线区。当然,国家公园作为吸铁石,它可以带动周边的地区发展。
新京报:有专家认为,国家公园制度设计中也应对代际公平尤其是社区公平予以足够重视,你怎么看?
杨锐:中国人多地少,没有像美国、加拿大等国家那么大的荒野地和无人区,在中国建设国家公园,处理好与社区原住居民的关系、建立社区共管机制,比其他国家要复杂得多。
如果不是原住居民,适当进行生态移民是可行的。原住居民的话,如果和国家公园整个生态保护目标相冲突,可以采取衰减的方式,在国家公园外部建立一些更好的生活设施,鼓励大家自愿搬迁。不宜强制搬迁的,可以采取以时间换空间的方法。
新京报:你曾就建立完善中国国家公园治理体系的原则、目标和路径提出建议,你觉得其中最重要的是哪一点?
杨锐:在国家公园里,自然和人的关系是最重要的关系。一方面,这种关系不是完全平等的关系,自然排在人前面的,实际上是要人去顺应自然,要尊重自然。另一方面,在生态保护第一的前提下,需要统筹社区的生计,并为作为国民福利、高水平的自然教育和游憩体验提供机会。我希望中国国家公园的建设目标是“保护第一,人与天谐;全民共享,真善美生”,“保护第一,人与天谐”是最重要的一点。
新京报记者 刘旻 【编辑:王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