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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取消社会抚养费 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2021-11-08 16:18 中国新闻网   王诗尧  阅读:248 

  中国国家卫健委:取消社会抚养费 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中新社北京7月29日电 (马帅莎)中国国家卫健委29日在其官网发布通知,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国家卫健委当天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通知。《通知》要求,及时提请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修订本省(区、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重点对生育调节、奖励与社会保障、普惠托育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和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通知》规定,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遵循法制统一原则,注重与上位法的协调,做好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前后奖励扶助和制约处罚措施的衔接。

  《通知》提出,鼓励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规范家庭托育服务健康发展,支持隔代照料、家庭互助等照护模式。完善托育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评价规范,实施从业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推介一批典型经验,培育托育服务民族品牌。

  《通知》规定,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鼓励各地探索设立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等制度。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动态调整特别扶助制度扶助标准。

  《通知》指出,将特殊家庭老年人作为重点群体,优先安排入住公办养老机构,提供无偿或低收费托养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经济困难的发放护理补贴。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公益金或基金,重点用于帮扶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通知》还要求,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儿童预防接种等“出生一件事”联办。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31日召开会议,提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7月20日,官方公开发布《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完) 【编辑:王诗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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