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日前,县人民法院以“巡回法庭”的形式,把法庭搬到了某居民小区进行现场开庭审理,妥善化解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中,某小区(马赛克)两名业主(马赛克)因不满物业公司对小区清扫保洁、日常维护等方面的管理,拒绝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催缴后无果便将其诉至法院,请求其依法缴纳拖欠的物业费及违约金。
庭审现场,法官针对双方矛盾根源,面对面释法明理,向被告讲解物业公司的服务范畴和正确的维权方式,同时希望物业公司进一步改进工作,积极与业主商讨解决措施。在法官的悉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免除了违约金,业主也主动缴纳了物业费。庭审结束后,法官还为现场旁听群众普及物业管理法律法规。
记者:舒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