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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健委发布新版戴口罩指引

2021-11-06 11:16 新华网   朱延静  阅读:365 

  新华社北京8月13日电(记者彭韵佳、沐铁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13日发布新版《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2021年8月版)》,对公众戴口罩提出新要求:对普通公众来说,除了在密闭场所需要戴口罩外,当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和公园等室外场所时,也需要佩戴口罩。

  今年7月以来,境外输入引发本土聚集性疫情已先后波及多个省份,暑期人员外出流动多,疫情传播风险进一步增大。同时,受长期持续的疫情影响,公众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防护意识减退,存在接种疫苗后就不用再戴口罩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在落实防疫措施和个人防护方面出现漏洞。

  为提高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防护意识,防范疫情传播风险,国家卫健委对公众和重点职业人群戴口罩指引进行修订,进一步强化防护要求。

  在新版戴口罩指引中,重点职业人群主要涉及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等三类人群,并对重点职业人群佩戴口罩提出相关要求。

  ——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人员,特别强调境外冷链食品、交通运输相关的海关工作人员和保洁员、搬运员、司机等岗位强化防护,工作期间全程佩戴颗粒物防护口罩,防范经物、经环境、经人的传播风险。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除医务人员、直接接触病人或感染者岗位工作人员重点防护以外,接触潜在污染物的人员,比如保洁员、护工、水暖工、化验室工作人员等佩戴颗粒物防护口罩,医院其他工作人员,比如保安、导医等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护级别口罩。

  ——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比如乘务员、警察、快递员等,以前要求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这次修订进行了提级强化,要求工作期间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护级别口罩。

  此外,指引建议公众家里日常备用一些高级别口罩,当家人出现了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到医院就诊的时候,佩戴更高级别的口罩,全面防范传播风险。 【编辑:朱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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