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4日电 据四川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微博消息,11月3日18时-11月4日12时,成都市新增报告1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确诊病例4:男性,34岁,企业职员,常住锦江区蓝光凯丽香江小区,系成都市通报的本土确诊病例1、2的同事。10月28日下午,与确诊病例1、2同在公司会议室开会。11月2日,作为密切接触者纳入集中隔离,首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11月4日因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胸部CT检查结果异常,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该病例近期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10月28日:锦江区蓝光凯丽香江小区、锦江区电力大楼;
10月29日:锦江区蓝光凯丽香江小区、郫都区丽天花园大酒店;
10月30日:锦江区蓝光凯丽香江小区、眉山市仁寿县勤勇小区、眉山市万达广场(天府仁寿店)、眉山市仁寿县香佰里鲜货火锅(街心广场店)、眉山市仁寿县锦绣嘉南名城小区;
10月31日:眉山市仁寿县锦绣嘉南名城小区、眉山市仁寿县金马宾馆、锦江区蓝光凯丽香江小区;
11月1日:锦江区蓝光凯丽香江小区、锦江区电力大楼、锦江区隆江猪脚饭(新光华街店)、锦江区特来电充电站(文轩体育园区)。
成都卫健委提醒:若您与病例轨迹有交集,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宾馆主动报备,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医学观察、自我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编辑:张楷欣】